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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结果的公示(2024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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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安市申请住房保障条件、标准及其轮候办法的通知》(永政文〔2023〕60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选房(2024年第三批),有8套公共租赁住房完成实物配租。现将配租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如对他人的配租选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2日(工作日)之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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