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修订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服务产业头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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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修订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服务产业头部新格局
导语:“投资金湾”主要为政府单位、工业园区等工业地产机构提供优质的招商服务团队,以“产业先行”作为核心策略,以招商引资为核心,利用高效的团队和自有的资源,深入研究国内外产业布局、科技变革和企业投资动态,精准引进业界龙头、创新技术和知名品牌,制定针对性产业规划方向的招商方案,开展精准招商。
(来源:投资金湾-珠海金湾区招商引资官方微信公众号)
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是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蕞高质量奖项,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具有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组织。区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次,今年将开展第三届区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更加深入实施质量强区工作,服务好“产业头部”新格局,树立标杆,典型引路,激励更多的企业和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促进金湾区(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金湾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并印发了《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评定管理办法》),自2022年9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9月29日,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殷电军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组长、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质量官江万年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详解质量奖对企业的帮助及此次《评定管理办法》制定修订背景、主要特点、评定程序等相关事宜。
2017年,金湾区制定了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行动计划,围绕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四大质量提升工程,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质量工作,保障质量建设成效。
2018年,金湾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珠海市金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在全市各区率先设立区长质量奖,以凸显优秀企业的典型标杆作用,推广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广大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各类组织管理水平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自设立区长质量奖以来,已有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先后获得该奖项。此外,金湾区(开发区)内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先后获得市长质量奖;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先后获得省政府质量奖。
“各级政府的质量奖不仅仅只是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评价,而是对企业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7个方面的评价,也可以视为是对企业管理成熟度的整体评价。”江万年告诉记者,质量奖以国家标准、量化指标平衡评价企业业绩,促使企业管理上更加规范,更能看到企业优劣势,从而及时扬长避短,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设立区长质量奖后,金湾区培训企业达2100家、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11000人(次),参与培训企业在经营理念、管理方法、经营质量等软实力方面有了明显提升。
同时,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主动分享实践经验,其标杆效应也引领更多企业和组织积极对标优秀同行,开展自我评价,实施持续改进,在追求卓越中不断自我完善,全区先后有52家优秀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区长质量奖的评定与全区核心工作、重点产业发展相结合,能够调动金湾区企业和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的积极性,帮扶优秀企业和组织迈向卓越,推进全区各项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殷电军说。
据殷电军介绍,修订后的《评定管理办法》较此前的旧版本有多处优化。
首先,为进一步扩大质量奖覆盖范围,该奖项在原设两个区长质量奖名额的基础上,增设两个提名奖及三个鼓励奖名额。对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奖的组织,金湾区(开发区)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其中,鼓励奖仅授予中小企业。
“当前,我区中小企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急切需要鼓励中小企业学习先进管理模式,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殷电军表示,只有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才能更好营造金湾区企业和组织追求卓越的质量氛围,助力提升金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水平,因此,本届区长质量奖鼓励奖为中小企业赋能,将引领金湾区“专精特新”“独角兽”“隐形冠军”“小巨人”等中小企业成长。
其次,为鼓励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金湾区(开发区)扩大了配套范围并明确了配套奖励金额——凡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扶持资金的,分别额外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配套扶持资金;如遇同年度内首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奖项的,按此条款标准叠加享受配套。
此外,为不断推进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管理模式、促进全区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高,金湾区(开发区)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积极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
根据规定,申报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册在金湾区(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并正常运作3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经营业绩在上年度位居全区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获得各镇政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相关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评定过程包括组织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综合评议、审议公示、审定报批等多个环节。即日起至10月21日,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接受第三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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