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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子的金寨老乡看这里@金寨县头部批次公租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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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想买房子的金寨老乡看这里@金寨县头部批次公租房出售!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拟出售头部批公租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推出房源如下:1、思源雅苑1号楼30套、建筑面积约1740㎡;2、县安置三区廉租房220套、建筑面积约12320㎡;

  公租房出售价格按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住房价格确定。由安徽富有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予以评估(含土地出让金),一房一价。购房户均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予以优惠20%。

  三、出售对象、购买比例及付款方式

  公租房的出售对象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已配租入住的家庭,且租赁期间无欠缴保障房租金记录,以及其它违反保障房管理规定的行为。本户已租赁居住的公租房,该租赁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公租房出售产权比例为100%,保障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需一次性足额付清购房款。

  (一)申请。申请家庭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明、残疾证、伤残军人证明、家庭无房证明、车辆信息(由社区统一在车管所调取)、企业信息、《金寨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报社区或单位报名登记,填写《金寨县保障性住房购买申请审批表》、《承诺书》。

  (二)初审。由社区和梅山镇政府(单位)对申请资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住建局。

  (三)复审。县住建局、国资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进行复核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租房出售工作领导组审批。

  (四)审批。县公租房出售工作领导组根据复审意见进行审批。

  (五)签订合同。审核批准后,由梅山镇(社区)通知申请人与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并报县住建局备案。

  (六)付款。购买人凭《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到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具银行缴款单,缴纳购房款,凭银行进账单开具购房发票,同时办理缴纳契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资金手续。 购买公租房须一次性付清购买产权房款。

  (七)权属登记。购买人持《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土地出让合同》、购房款票据、出让金发票、契税、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凭证和其他必要材料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登记机构应在产权证书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完全产权”等备

  五、本次公租房出售集中申报时间:2018年2月13日 -- 3月31日,申报地点:到原申报社区或者单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请资料领取地址:到原公租房(廉租房)申报(或者工作所辖社区)社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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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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