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及《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弋阳县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弋阳县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港边水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港边水弋阳县段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横峰河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横峰河弋阳县段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三)葛溪河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葛溪河弋阳县段有孔家坊堤(现状5级堤防)、烈桥堤((现状5级堤防),有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护堤地的宽度为堤脚线(险段自压浸台脚起算)往陆域延伸20米。
其他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清田溪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濛河有中畈河堤(现状5级堤防),有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护堤地的宽度为堤脚线(险段自压浸台脚起算)往陆域延伸20米。
其他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马鞍山溪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七)曹溪水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曹溪水弋阳县段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八)小田毕家溪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小田毕家溪弋阳县段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九)流口水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流口水弋阳县段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龙山溪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邹山溪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苦竹港溪现状无堤,其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十三)湖坊河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湖坊河弋阳县段有旗山堤防(现状5级堤防)、叠山堤防(现状5级堤防),有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护堤地的宽度为堤脚线(险段自压浸台脚起算)往陆域延伸20米。
其他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十四)双港溪弋阳县段管理范围划定
双港溪弋阳县段有辜家堤防(现状5级堤防)、叠山堤防(现状5级堤防),有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护堤地的宽度为堤脚线(险段自压浸台脚起算)往陆域延伸20米。
其他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1.禁止在河道及滩地、分洪道、蓄洪区、滞洪区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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