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乌江镇濮集街道朝阳花园201室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乌江镇濮集街道朝阳花园201室不动产。
评估价:22.51万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壹佰元整)。
起拍价:16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拍卖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濮集街道朝阳花园201室,房屋建筑面积132.55m2,现状用途为住宅。本报告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拍卖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委托方未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无法确定拍卖对象权属关系。
本次拍卖对象建筑面积依据为委托方提供的测绘图,建筑面积132.55m2。
(1)座落:和县乌江镇濮集街道朝阳花园201室;
(3)总层数/所在层次:所在建筑总层数为地上5层,所在层数为第2层;
(7)平面布局: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其中两室朝南。
(8)设施设备:拍卖对象具备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等设施设备。
A:公共部分:外立面刷外墙漆,楼道地面水泥抹平,涂料抹墙。
厅:地面铺地砖,乳胶漆墙面,石膏吊顶;
南主卧:地面铺复合地板,部分墙面贴墙纸,其余刷乳胶漆,石膏吊顶;
南次卧:地面铺复合地板,墙面刷乳胶漆,石膏吊顶;
北次卧:现为书房,地面铺地砖,乳胶漆墙面,石膏吊顶;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厨具、卫浴设施设备齐全;
(11)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目前为住宅用房,拍卖对象的主体结构维修保养较优,成色较优,使用状况一般。
拍卖对象位于和县乌江镇濮集街道朝阳花园201室,所在建筑临濮集街道,临近濮集中学,距离濮集菜市场约250米,区域位置一般。
拍卖对象所在区域有G346、x034、S105及濮集街道等主次干道,路网密度较高。
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内有和县101路、和县105路两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一般。
(1)商业:距濮集菜市场约250米,附近有甘茶度、爱玛、雅迪、尚武武道馆、康华饭店等商业网点。
(2)超市:附近有联都超市、利民平价超市等。
(3)银行:附近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县农商银行等。
(4)学校:附近有和县濮集中心小学、和县濮集中学等。
(5)医院:附近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1)绿化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一般,绿地覆盖率一般。
(2)自然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属于乡镇地带,现已部分开发为商业、住宅,原始地貌及自然环境已城市化,自然环境一般。
(3)景观环境:拍卖对象区域内主要为街景,景观环境一般。
(4)空气质量: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一般。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提示:本院仅负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交付,不承诺将产权办理至买受人名下。
特别声明: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本次拍卖不动产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竞买人需系和县乌江镇濮集社区朝阳花园201室不动产所对应集体土地归属流转成员,该项证明责任由竞买人负担,若不符合该项条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担;
3.本次拍卖不动产无房产证、土地证,本院系现状处置,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若后续需办理产权登记,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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